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据此,学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 )[2010年法考真题]

admin2022-09-19  18

问题 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据此,学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          )[2010年法考真题]

选项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B

解析 A项,《民法典》第291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相邻通行权以“必须”利用邻地为要件。本题中,学校是为了学生乘坐地铁方便而利用邻地,缺乏“必须”利用邻地这一要件。此外,相邻权作为法定权利义务,其取得及行使无须支付费用,因此学校享有的不是相邻权。B项,《民法典》第372条第1款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学校利用研究院道路通行,获得方便,符合《民法典》中有关地役权的规定,学校享有的是地役权。C项,《民法典》第344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本题中,学校只是为了借用道路通行,并非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等。D项,《民法典》第36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因此学校享有的不是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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