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吉林市甲公司与长春市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并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对此请求,下列哪些事项仲裁庭可以准许?(2003—卷三—65,多)
吉林市甲公司与长春市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并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对此请求,下列哪些事项仲裁庭可以准许?(2003—卷三—65,多)
admin
2014-02-25
24
问题
吉林市甲公司与长春市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并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对此请求,下列哪些事项仲裁庭可以准许?(2003—卷三—65,多)
选项
A、仲裁请求
B、争议事实
C、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答案
B,C
解析
对于仲裁裁决书内容简化部分,《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据此,B、C两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d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
“中福实业”公司为一上市公司,现公司董事会提出准备为其第一大股东“中福集团”与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就董事会提出的该担保议案的判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哪些?()
林某(女)与李某(男)二人于1995年在A市甲区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2007年李某在C市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判决生效后李某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9年2月,林某拟向
下列关于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表述中哪项是不正确的?()
如果乙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再审?判决生效后,如果乙声称没有钱而拒不履行,乙家中确实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但其在红河市北区服装市场存有价值6万元的服装。甲应当申请执行的法院为:
某村委会对长期放在该村境内的一个大型机械(价值200万元)申请人民法院认定财产无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不制作调解书?()
下列情况中,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可以予以准许的有()。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向汇票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我国票据法还规定了持票人可以在汇票到期以前行使追索权的情形。以下组合中可在到期以前行使追索权的正确选项是()。
2008年,贾某在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已经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正在办理房产证中。后贾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约定如下:贾某将房屋转让给王某,价格为75000元,王某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25000元,一个月后再付15000元,
随机试题
下列说法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是()。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Ⅰ.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尽职调查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得到有效执行Ⅱ.未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规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下列有关期权内在价值表述不A的是()。
义务教育的学制,通常有()。
张载说:“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这告诉我们()。
截至2011年底,我国石油剩余技术可采储量32.4亿吨,天然气4.02万亿方;煤炭查明资源储量1.38万亿吨,铁矿743.9亿吨,铜矿8612万吨,铝土矿38.7亿吨,金矿7419吨。2011年我国矿产资源勘查投资1118.2亿元,同比增长9
任何理性的思维都应当用适当的理由来支持所获得的结论,而法律思维对理由的要求的特殊之处在于
Sheprepared______goodmealsforthefamilythatnooneeverthoughtofgoingouttoeat.
TheearlyChristianchurchhadmeetingsinsecrecytoescapeRomanimperial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