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人民法院受理某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后,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
人民法院受理某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后,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
admin
2014-01-15
25
问题
人民法院受理某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后,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此公司借用的甲公司运货汽车~辆,甲公司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B、出卖货物的乙公司已经发货,乙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输途中的货物,除非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
C、对此公司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可以对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D、管理人不可以取回在债权人处的质物和留置物
答案
D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故A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可见,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第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故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第3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可见.D选项中“不可以取回”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7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某与同为法国人的乙某一起来中国短期工作。一日,甲某不小心将窗台上的花盆撞落,砸伤经过楼下的乙某,乙某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甲某、乙某的住所都在英国,则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该损害赔偿诉讼()
小品演员黄某受某剧院之邀演出,下列哪项行为可以不经黄某同意: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乙方交货5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双方对付款地没有作出约定,在乙方交货后,双方对付款地发生分歧。经协商仍无法确定,则依据我国《合同法》,此时甲方应在何地支付货款:
王某对其所有的一辆汽车投保机动车车辆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因李某骑自行车不慎撞到停在停车场的王某的汽车,造成王某车辆损坏,王某为修复汽车花费5000元,对此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2004年6月7日,甲空调厂在某报纸刊登广告,声称:6月10日—15日,在乙商场开展空调特价优惠活动,A型空调原价4000元,现价2000元,特供数量2000台;B型空调原价7000元,现价3500元,特供数量1000,台。6月9日,甲空调厂在该报纸上又刊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审查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下列哪个途径请求救济?()
下列关于本案中的被告表述正确的是: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周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
法院2007年6月25日受理某企业破产,宣告某企业破产后,有下列要清偿的项目:(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普通破产债权;(3)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
甲中心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李某,其聘请了其妹夫杨某为企业总经理,那么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杨某未经李某的同意,可以从事的行为有:()。
齐某携带玉石器3件,放在行李中,未向海关申报,经广东省某海关出境通过行李机时被查获。经广东省文物管理部门鉴定,原告所带玉石器中,有禁止出境的文物两件。海关决定给齐某以没收所携带玉石器的处罚,并处罚款1万元。齐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申请复议。对于本行政处罚
随机试题
人际关系对行政组织的影响。
Sometimeswinterstormsareaccompaniedbystrongwindscreatingblizzard(暴风雪)conditionswithblindingwind-drivensnow,sever
某疟疾患者发热、畏寒、寒战,体温达39℃,这主要是由于
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应支付()。
在个人商用房贷款合作机构风险的防控措施中,加强对合作项目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价格监测的特征是()。
A.条件(1)充分,但条件(2)不充分B.条件(2)充分,但条件(1)不充分C.条件(1)和条件(2)单独都不充分,但条件(1)和条件(2)联合起来充分D.条件(1)充分,条件(2)也充分E.条件(1)和条件(2)单独都不充分,条件(1)和条件(2
请根据以下各小题的要求设计VisualBasic应用程序(包括界面和代码)。在名称为Form1的窗体上画两个名称分别为Label1、Label2,标题分别为“开始位置”、“选中字符数”的标签;画三个文本框,名称分别为txtlnput、txtBegin
Thefieldofmedicinehasalwaysattracteditsshareofquacksandcharlatans—disrepu-tablewomenandmenwithlittleornome
Acureforcancerisboundoneoftheseday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