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陈教授在讲授民事诉讼法课程后,要求学生归纳简易程序的法律特点,某学生回答了下列几点,你认为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2014-04-28  34

问题 某大学陈教授在讲授民事诉讼法课程后,要求学生归纳简易程序的法律特点,某学生回答了下列几点,你认为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当事人各方可以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
B、当事人可以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常应当一次开庭审结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常应当当庭宣判

答案A,B,C,D

解析 A项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简易程序;根据第3条规定,故B项正确;根据第23条规定,故C项正确;根据第27条规定,故D项也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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