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将10台价值为;0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存放在乙仓库,约定存放期为3个月,保管费1万元。存放3个月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仓库允许其先将10台电脑提走,一周内即付清保管费。乙仓库不同意,并将10台电脑全部扣留。3个月后,该仓库遭雷击失火,10台电脑全
甲公司将10台价值为;0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存放在乙仓库,约定存放期为3个月,保管费1万元。存放3个月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仓库允许其先将10台电脑提走,一周内即付清保管费。乙仓库不同意,并将10台电脑全部扣留。3个月后,该仓库遭雷击失火,10台电脑全
admin
2014-02-08
59
问题
甲公司将10台价值为;0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存放在乙仓库,约定存放期为3个月,保管费1万元。存放3个月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仓库允许其先将10台电脑提走,一周内即付清保管费。乙仓库不同意,并将10台电脑全部扣留。3个月后,该仓库遭雷击失火,10台电脑全部烧毁。甲公司无法向用户交货,经法院判决支付给用户违约金4万元,甲公司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选项
A、乙仓库合法留置保管物,留置期间留置物因不可抗力毁损,乙仓库不承担责任,损失应由甲公司自己承担并应当向乙仓库支付保管费
B、乙仓库应赔偿甲公司全部10台电脑的损失
C、乙仓库应赔偿甲公司9台电脑的损失以及4万元间接损失
D、乙仓库应赔偿甲公司9台电脑的损失以及4万元间接损失中的3.6万元
答案
8
解析
依《担保法》第85条的规定,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本案中甲公司欠乙仓库仅1万元,乙仓库留置一台电脑足矣,故乙仓库留置另外9台电脑的行为显系不当。可以说,仓库只有权留置1台电脑,另外9台电脑则无权留置,对于无权占有的财产发生意外毁损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应比例的间接损失也应承担。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b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抵押权自登记时发生效力?
甲建筑工程公司向乙、丙两水泥厂各发一函,均称:“急需1000号水泥1000吨,价格300元/吨,货到付款。”乙水泥厂收到函后即传真给甲:“函收到,即日发出。”丙水泥厂收到函后未回函,但当即组织车队运输1000号水泥1000吨,给甲送去。问:甲与乙、丙之合同
如果王肖在1999年3月柳玉向法院起诉前两年已离家出走,法院应如何处理?()如果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的感情确已破裂因而判决离婚并就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判决生效后柳玉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正,她可以就哪些方面问题申请再审?()
欧陆商场有限公司在一次广告宣传活动中,擅自使用了王甲的肖像,王甲作为一个著名运动员,非常气愤,遂以欧陆公司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欧陆公司一次性支付王甲赔偿金10万元,应王甲要求,欧陆公司以自己
某集团总公司为其子公司与某钢厂的钢材买卖合同在1000万元的限度内提供连带保证,并委派专人监督合同的执行。钢厂交付给子公司的价值50万元的一批钢材质量严重不合格,子公司未提出异议并接受了货物,但集团总公司以书面形式向钢厂提出了异议,要求退货。子公司与钢厂的
公民甲早年丧妻,甲于1999年5月失踪,到2003年7月一直下落不明,甲的儿子乙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为失踪人,人民法院经过公告审理,作出判决宣告甲失踪,指定甲的大儿子丙为财产代管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案件中不应当由合议制审理的是:
于2002年与张二结婚,第二年张二继承了父母的遗产三间房子和一些日用家具。2004年张二不幸身亡,临终前向妻子金婵和亲友们表示,他死后要把家中归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后代。张二去世后,金婵也由于过度悲伤引起早产,于2005年1月3日生下一男婴。男孩生后第二天死
甲有限公司达到破产状态,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下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王某盖房,雇用于某挖地基。一日,于某挖到一只古瓷瓶,挖出后上交有关部门。后经文物鉴定机关鉴定,该瓷瓶属国家一级文物。王某认为该瓷瓶系在自己的宅基地下挖出,故瓷瓶应归自己所有。于某则认为,该瓷瓶系埋藏在地下的,是自己挖出的,应归自己所有。双方争执不下,后经第
随机试题
补肝肾明目,治疗肝肾亏虚视物昏花的药对为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除道路变通事故、火灾事故外,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打开报表平台,设置报表公式。打开考生文件夹下的“资产负债表3.srp”,完成下列操作后,将报表以原文件名进行保存。判断并设置E37、F37单元格的计算公式。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征收管理表述正确的有()。
大型会议的会务组主要负责的工作包括()。
先学习的信息对后学习的信息的干扰,叫做_____。
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Severalyearsintoacampaigntogetkidstoeatbetterandexercisemore,childobesityrateshaveappearedtostabilize,andm
A、想早点儿下班B、记错见面时间C、忘了见面地点B
StandingtallasthedefininglandmarkofTorontoistheCNTower,Canada’sNationalTower.On553.33metres,itistheworl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