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dmin
2019-02-28
36
问题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以及保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A选项中,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A选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后文简称《担保法解释》)第36条第l款的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因此,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并不必然中断。对于B选项,甲对丙主张权利,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这并不意味着主债务诉讼时效必然中断。B选项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11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因此,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C选项正确。在保证合同中,债权人在履行期限届至时,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保证人则享有主债务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诉讼时效规定》第21条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因此,只要甲未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均可向乙追偿。D选项错误。故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L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驾驶车辆在城市主干道不慎将乙撞成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由于抢救乙的医疗费用不断增加,甲感到很紧张,遂到寺庙中祈祷乙快点死去。在其祈祷后的第二天,乙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甲(15周岁)盗窃他人钱包,被陈某发现,为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失手将陈某打死,甲的行为构成()。(2012年单选5)
(2013年真题)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329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
2010年7月,甲成立了一公司,宣称只要购买该公司999元的产品,便可成为“业务代表”,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支付报酬。甲其引诱2987人参加并形成了五级销售网络,骗取财物总值200余万元。对甲的行为()。(2013年单选10)
根据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是()。(2010年单选7)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2016年一专一第2、2016年一法专一第1题)
下列关于犯罪既遂的说法中,错误的是()。(2009年单选10)
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是()(2019年一专一第4题)
随机试题
グーグルが開発した史上最強の人工知能が、囲碁で人間と対戦しました。迎え撃つのは世界最強と言われる韓国の棋士です。軍配はどちらに上がったのでしょうか?人間は、もはや人工知能に敵わないのでしょうか。「人間対人工知能」、戦いの舞台は盤上の頭脳ゲーム、囲
下列方剂中同时含有甘草,生姜,大枣的是
法洛四联症的心脏畸形中对患儿病理生理和临床表现最有影响的是
A、B签订一份购销合同。A以银行承兑的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若B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B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C。下列对该票据有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
1991年4月,甲、乙夫妇向丙、丁夫妇借款215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规定借款月息4分,至1991年11月21日本息还清;以甲、乙所有的坐落在四平市铁东区金融大厦对面31号楼1单元7楼二室一厅(61平方米)房屋一处作为借款的抵押物,并进行房屋抵押
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可以弃权。()
甲公司2015年度与投资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1月1日,从市场购入1000万股A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准备随时出售,每股成本为8元。甲公司对A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另支付交易费用5万元。12月31日,A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每股9元
为探究影响扦插枝条生根的因素,某兴趣小组以同一植物的枝条为材料,用营养素和生长调节剂X处理后,得到的实验结果如右图所示。下列推断错误的是()
设a-b=-2,则a3+6ab-b3=().
设aibi≠0(i=1,2,…,n),则矩阵的秩为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