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哪些出资是不合法的?

admin2022-03-15  29

问题 甲、乙二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哪些出资是不合法的?

选项 A、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刘某以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保险单出资
D、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答案A,B,C,D

解析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条第2款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所以A、B,不合法。而保险单的保险金额不是实际所有的财产,也不能作为出资。所以A、B、C、D项出资都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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