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行为可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2011年卷三第23题)

admin2018-05-10  30

问题 下列哪一行为可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2011年卷三第23题)

选项 A、张某口头放弃继承权,本人承认
B、王某在遗产分割后放弃继承权
C、李某以不再赡养父母为前提,书面表示放弃其对父母的继承权
D、赵某与父亲共同发表书面声明断绝父子关系

答案A

解析 A正确:《继承法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所以张某口头放弃,本人承认是放弃继承权。
B错误:《继承法意见》第49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因此王某的行为放弃的不是继承权。
C错误:《继承法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赡养父母为李某的法定义务,不能约定以这个为前提放弃继承权。
D错误:断绝父子关系既是违反法律规定,又是违背公序良俗,不会发生放弃继承权的后果。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jy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