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某国有企业2013年境内所得1200万元,境外所得(均为税后所得)有三笔,其中来自甲国有两笔所得,分别为120万元和51万元,税率分别为40%和15%,来自乙国所得42.5万元,已纳税7.5万元(甲国、乙国均与我国签订了避免重复征税的税收协定)。则2013
某国有企业2013年境内所得1200万元,境外所得(均为税后所得)有三笔,其中来自甲国有两笔所得,分别为120万元和51万元,税率分别为40%和15%,来自乙国所得42.5万元,已纳税7.5万元(甲国、乙国均与我国签订了避免重复征税的税收协定)。则2013
admin
2014-02-24
29
问题
某国有企业2013年境内所得1200万元,境外所得(均为税后所得)有三笔,其中来自甲国有两笔所得,分别为120万元和51万元,税率分别为40%和15%,来自乙国所得42.5万元,已纳税7.5万元(甲国、乙国均与我国签订了避免重复征税的税收协定)。则2013年该国有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选项
A、300
B、305
C、308
D、316
答案
B
解析
应该将来自一个国家的所得合并一起抵免。
甲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规定应纳税额=[120÷(1—40%)+51÷(1—15%)]×25%=65(万元);在甲国已纳税额=120÷(1—40%)×40%+51÷(1—15%)×15%=89(万元),不用补税。
乙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规定应纳税额=(42.5+7.5)×25%=12.5(万元),应补税额=12.5—7.5=5(万元) 2013年该国有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1200×25%+5=305(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up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实务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实务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代履行应当遵循的规则有()。
具有强制执行权的A行政机关对B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但B公司逾期不履行。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A行政机关的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有()。
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禁止利用行政强制权谋取利益原则的具体要求,正确的有()。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的是()。
根据行政法理论,下列纠纷不适用行政裁决的是()。
1月1日甲、乙、丙、丁四人达成合意拟在内蒙古赤峰市设立速达快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速达公司)。甲于4月1日向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后,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5月1日依法签发了营业执照,5月2日甲领取了营业执照,速达公司于5月
根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某企业在经营期间多次采取欺骗、隐瞒的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小李因与该企业的负责人之间的私人关系而对该企业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该企业少缴纳税款50万元,占应纳税额的15%。对于该企业与小李的定罪正确的有()。
甲省乙市开源公司(注册地位于乙市丙区)经乙市工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某类产品生产经营。后来,甲省商务局函告开源公司:按照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新建此类企业必须到省商务局办理某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当地工商局申请企业登记,否则予以处罚。
从( )起,一般纳税人经营商业零售的烟、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随机试题
A.乙状结肠和直肠B.回肠C.结肠,特别是乙状结肠D.回盲部伤寒常累及
胎儿出生后循环系统发生一系列变化,叙述正确的是
患者,男,48岁。1年来于剧烈活动时或饱餐后发作剑突下疼痛,向咽部放射,持续数分钟可自行缓解。2周来发作频繁且有夜间睡眠中发作。2小时来疼痛剧烈,不能缓解,向胸部及后背部放射,伴憋闷、大汗。此时最有助于诊断的辅助检查是
法洛四联症最早且主要的表现是( )。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不包括()。
辩论是指双方都用一定理由的证据指出对方见解的矛盾错误,并论证自己对事物问题的看法的正确。下列选项中,符合定义的构成要件的是()。
几乎所有的极地冰都是由降雪形成的,极冷的空气无法维持太多湿气,结果就无法产生许多雪。近年来,两极的气团都毫无例外地变得极冷。上述信息支持下面哪一个结论?
YouwillheararadiopresenterinterviewingaveryfamousSeniorHRManagerinthetop500fortunecalledKarlaDeCaprio.F
Whenwillthemeetingbe?Whichtaskisurgent?
Herlatestbook______howimportantfreedomi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