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09年)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M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M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 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
(2009年)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M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M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 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
admin
2019-01-21
28
问题
(2009年)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M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M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
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汇票扫描,利用其他途径获得的M银行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技术处理,“克隆”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汇票,然后将“克隆汇票”留在乙公司,将原始汇票偷出。A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批黄金制品,归自己所有,并将原始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了伪造的乙公司公章,签署了虚构的B的姓名。
乙公司为向丁公司购买钢材,将“克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在上述汇票付款到期日,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原始汇票和“克隆汇票”向M银行请求付款。M银行以丙公司所持汇票的背书人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以丁公司所持汇票系伪造为由而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M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M银行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在假冒他人名义的情形下,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在本题中,在丁公司持有的票据(克隆票据)上,M银行的签章系伪造,被伪造人M银行有权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wO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除采用工效挂钩工资等外,应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甲签发一张汇票,经乙承兑后交给丙支付货款,丙将该汇票记载“委托收款”后背书给丁,丁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如果戊在汇票到期后被拒绝付款,戊可以追索票款的对象有()。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同意以自己现有以及将有的全部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半成品进行抵押。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抵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国内企业甲由国外投资者乙收购51%的股权于1999年10月8日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乙于2000年1月15日支付了购买股权总金额50%的款项,于2000年3月20日支付了购买股权总金额20%的款项,于2000年10月5日支付了剩余
甲公司委托乙银行向丙企业收取款项,丙企业开户银行在债务证明到期日办理划款时,发现丙企业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可以采取的行为是()。(2003年)
重庆的甲一公司和新西兰的乙二公司共同出资设立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合营双方在合营合同中约定,甲一公司以380万美元的机器设备出资,乙二公司以760万美元的货币出资。A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2006年2月1日。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
2005年9月2日,A市市民江某与本市个体户赵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江某将其自有房屋三间租给赵某以开办饭馆,租赁期为2年,自2005年9月2日至2007年9月2日;每月由承租人赵某向江某交纳租金3000元,必须在每月1至3日交纳,超过规定期限不
随机试题
下列哪种炎症介质不具有阳性趋化作用
计算基础代谢率(BMR)的正确公式是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下列哪一选项不是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的规定?
下列关于海关审定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完税价格的表述,正确的是()。
对培训与开发进行监督的内容应该是()。
采用顺序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按辅助生产车间受益多少顺序排列,受益少的排列在先,先将费用分配出去,受益多的排列在后,后将费用分配出去。()
杭州某旅行社向上海某汽车公司购买了6辆大客车,但合同对付款地点没有约定。如果发生争议,依据合同法规定,杭州某旅行社付款给上海某汽车公司()。
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职能包括()。
下面是用递推法计算菲波那(Fibonacci)级数第n项的函数,请填补空缺。intf(intn){intf0=0,f1=1,f,i;if(n==0)return0;if(n==1)ret
下列关于IEEE802.11系列标准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