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列哪些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运行作出判决?

admin2008-04-03  31

问题 对下列哪些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运行作出判决?

选项 A、被告在一审中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一审法院驳回了被告的异议,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B、二审法院对原告上诉请求审查后认为原告的请求明显个成立
C、被告在上诉时提交了其刚刚找到的合同原件
D、在一审中应当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

答案A,B,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即所谓的迳行判决,第二审法院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只是定性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可以在询问当事人后迳行判决。最高院《民诉意见》第188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迳行判决、裁定:(一)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三)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由此,选项C中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应当发回重审或改判,而不在迳行判决的范围之列。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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