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25题,单选)

admin2018-03-24  23

问题 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25题,单选)

选项 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
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均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
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律师辩护的权利和义务。《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该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见,除上述特定的证据外,对于罪轻证据等,辩护人没有义务告知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据此,C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可见,除上述特定的情形外,辩护律师对于其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保密。据此,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vc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