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规定国会实行( )。
《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规定国会实行( )。
admin
2016-04-30
29
问题
《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规定国会实行( )。
选项
A、一院制
B、两院制
C、三院制
D、五院制
答案
B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D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在郊外杀了人,心里很害怕,就回来偷偷告诉了担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表叔张某。张某说:“杀了人要判处死刑,即使自首也要关押一辈子,还不如跑掉。”于是李某就跑到外省某地隐姓埋名,后来案发被抓获,供出了张某的行为。按照刑法的规定,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
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试卷2第92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何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2008年试卷2第27题)
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陈某,陈某称他与辛某是恋爱关系。公安机关遂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向辛某送达了不立案通知书。辛某对不立案决定不服而采取的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2007年试卷2第35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关于合议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2第72题)
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张某另有抢劫罪的重大嫌疑,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关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2第30题)
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栽定和决定。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诉讼原理。回答下列题。(2009年试卷2第95~97题)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甲曾任乙装修公司经理,2013年3月辞职,5月8日,为获得更优折扣,甲使用其留有的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合同,购买总价15万元的地板,合同约定,6月7日丙公司将地板送至指定地点,乙公司于收到地板后3日内验货,地板经验收合格后,
求曲线z=2x2+3y2在点(1,1,5)处的切平面方程.
患者女性62岁,年轻时生育子女5人,近2年来时常出现不自主流尿,咳嗽、打喷嚏时明显,经常尿湿内裤,痛苦不堪。入院查体:双肾未及,耻骨上未及涨大膀胱,无压痛。蹲位嘱病人咳嗽时有少许尿液自尿道口溢出。尿常规检查(﹣)。患者最可能的诊断是
肺性脑病早期的精神神经症状为
一般工业、民用、公用建设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规模按照()进行划分。
我国现行宪法正文的内容包括: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职业病的是:
曹操的“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诗句中的“杜康”,是指()。
调制解调器(Modem)的作用是()。
打开工作簿文件excel.xlsx。将A1:F1单元格合并为一个单元格,内容水平居中,计算“产值”列的内容(产值=日产量*单价),计算日产量的总计和产值的总计,并置于“总计”行的B13和D13单元格,计算“产量所占百分比”和“产值所占半分比”列的内容(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