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市乙县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时执行了案外人李某的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李某向乙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申请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50题)
甲市乙县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时执行了案外人李某的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李某向乙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申请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50题)
admin
2021-02-25
29
问题
甲市乙县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时执行了案外人李某的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李某向乙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申请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50题)
选项
A、乙县法院申请不公开质证,赔偿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
B、李某对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的,即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C、赔偿委员会根据李某的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李某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D、赔偿委员会应当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答案
C
解析
选项A错误:《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3条: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质证应当公开进行。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不公开质证,对方同意的,赔偿委员会可以不公开质证。
选项B错误:《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19条: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对方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在质证中明确表示承认的,对方无需举证;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员询问并释明法律后果后,其仍不作明确表示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委托代理人参加质证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承认视为被代理人的承认,但参加质证的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当场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代理人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承认,参加质证的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当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被代理人的承认。上述承认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发生自认的效力。
选项C正确:《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18条:赔偿委员会根据赔偿请求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赔偿请求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赔偿委员会依照职权调取的证据应当在质证时出示,并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听取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的意见。
选项D错误:《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23条第2款:具备条件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h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以下做法错误的是:()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关于这一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依法可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有:()
王某发现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可以向下列哪个机关举报?()
某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怀疑是王某所为,王某一开始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刑讯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电脑卖给刘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电脑是因为公司拖欠了他6个月的工资。侦查人员找到刘某后。刘某说电脑又倒卖给了秦某。秦某起初不承认.侦查人员威胁他
依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表述。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列哪种情况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在侦查中,受聘请的律师要求与在押的王某会见时,侦查机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乙、丙的量刑均过轻。且应定抢劫罪,则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严禁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收养法的__________原则。()
阅读陶渊明《饮酒》(其五),然后回答以下小题。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分析这首诗融写景、抒情、说理于一体的
简述脊髓小脑性共济失调(SCA)的临床表现。
下列固定桥中那一类属于特殊结构固定桥
隧道周边位移通常采用杆式多点位移计进行测量。()
下列关于存托凭证的优点,正确的是()Ⅰ.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Ⅱ.以欧元交易,且通过投资者熟悉的清算公司进行清算Ⅲ.避开直接发行股票与债券的法律要求Ⅳ.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
阅读以下材料,完成以下问题。心理学家邓克尔设计了一个“蜡烛实验”。在桌子上有三个硬纸盒,盒里分别装着图钉、火柴盒、蜡烛,要求被试使用桌子上的这些物品将蜡烛固定在木板墙上,解决的方法很简单,把纸盒钉在墙上,再以它为台基竖立蜡烛。但许多被试不会这样解决问题,
依据《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表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一个类的友元函数能够访问该类的
音楽が部屋の中で流れています。音楽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