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列哪种情况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列哪种情况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
admin
2018-09-10
26
问题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列哪种情况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
选项
A、有流窜作案嫌疑的人
B、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人
C、在身边或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人
D、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人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扭送。《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v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贪污案件过程中,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负责执行的公安人员执行逮捕时发现高某已经潜逃.该人民检察院决定通缉高某。该案中,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哪个机关?(2004年试卷2第32题)
某市建设委员会以某公司的房屋占压输油、输气管道线为由,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要求某公司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但某公司逾期未拆除,亦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7)
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听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法院在审理一起抢夺案时,发现被告人朱某可能有自首情节,但起诉书和移送材料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关于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33题)
秦某带着8岁的儿子买肉时,与摊主发生争执,继而互殴。秦某被摊主用刀背打击造成面部骨折,脑体受损。如该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秦某的儿子属于哪类诉讼参与人?(2008—卷二—30,单)
甲以从事杂技表演的名义欺骗多名农村儿童。儿童均信以为真,便随甲进城。甲将这些儿童带至大城市,利用儿童从事乞讨活动。其间,甲曾与儿童的家属电话联系,称小孩生活得很好。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14,单)
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2010年试卷二第25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2第26题)
某市工商局发现,某中外合资游戏软件开发公司生产的一种软件带有暴力和色情内容,决定没收该软件,并对该公司处以三万元罚款。中方投资者接受处罚,但外方投资者认为处罚决定既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侵害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
某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经审理退回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县人民检察院经补充侦查认定陈某构成犯罪证据不足,遂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某提起国家赔偿请求
随机试题
液压式动力转向系统中当油泵有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汽车将不能实现转向。()
X线片上最易与周围型肺癌相混淆的肺结核病是
关于补体的叙述,错误的是
痫证的主要病理基础在于
结算风险基金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收入、收益中提取。()
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应付)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是()。
关于技术性失业的说法,错误的是()。
旅行社刚刚为三位旅客预定了飞机票。这三位旅客是荷兰人比尔、加拿大人伯托和英国人丹皮。他们三人一个去荷兰、一个去加拿大、一个去英国。据悉比尔不打算去荷兰,丹皮不打算去英国,伯托既不去加拿大,也不去英国。所以:( )。
风险价值
TheAmericanideaofrespectinghumanrightscamefromseveralsources.First,thecolonistshadbeen【B1】______oftheirrights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