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面额5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戊某。如戊某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戊某可向谁行使追索权?(200

admin2018-03-26  31

问题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面额5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戊某。如戊某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戊某可向谁行使追索权?(2009年卷三77题)

选项 A、丁某
B、乙公司
C、甲公司
D、丙银行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背书人禁止转让的法律效果。
    A、B项:《票据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第68条第1款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持票人对出票人、背书人以及其他票据债务人享有追索权,故戊可以向出票人乙公司和其前手丁某行使追索权,A、B两项正确。
    C项:《票据法》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背书“不得转让”并不影响丁将汇票转让给戊,但甲公司不对戊承担票据责任,C项错误。
    D项:汇票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丙银行是付款人,并非持票人的前手,所以戊某不能向丙银行行使追索权,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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