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律师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试卷一第88题)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律师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试卷一第88题)
admin
2017-03-14
32
问题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律师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试卷一第88题)
选项
A、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B、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C、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泄露商业秘密的言论除外
D、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国家法律工作人员
答案
A,C,D
解析
《律师法》第34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因此,律师在不同阶段对案件材料的查阅权是不同的,A项中,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就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是错误的,当选。
我国《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B项表述与法条完全一致,不当选。
《律师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C选项将泄露商业秘密的言论也列入其中,故此错误,当选。
《律师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可见,律师只是一般执业人员,并非国家法律工作人员,D项错误,入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x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夫妇共生育两子一女,1993年甲、乙立下录音遗嘱,将早年购置的三间房屋分别分给三个子女一人一间。1995年,甲、乙和大儿媳不和,就到公证处办了公证遗嘱,将东面的两间屋子分给女儿,而剩下的二间屋子由小儿子继承。1998年甲病危的时候大儿子悉心照料,甲于
汇票持票人甲公司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乙公司付款,乙公司明知该汇票的出票人丙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仍予以付款。下列哪种表述是错误的?()
A、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戊,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B、如果甲经乙同意将该房屋卖给了戊,则甲应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乙提前清偿债务C、如果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卖给了戊,则该转让行为必然无效D、即便甲未征得乙的同意,在戊代为偿还50万元借款的情况下,甲的转让行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李某是某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董事,他的以下何种行为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
2000年5月4日,甲去某商场男士服装商店购买名牌领带,该商店工作人员因疏忽错将一款名牌领带价格1200元标成120元。甲看到这款领带后,觉得物有所值,于是就买走了一条。第二天,售货人员发现价签标错,就派人找到甲,要求补足1200元。甲予以拒绝。理由是他按
甲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其与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起诉请求。甲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的前一天,甲因意外事故而死亡。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2005—卷三—45,单)
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13,单)
卡普,6岁,有绘画天才。她的画很受人们的喜爱,有的还获了奖。下列关于卡普对她的绘画作品所享有的权利中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两者”指对外抵抗异族入侵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对内反抗反动统治阶级的斗争精神。
正常多普勒心脏超声心动图测量二尖瓣口平均跨瓣压差约为
一妇女处于围绝经期,下列哪项不属于她目前的症状
合同段专项风险评估工作是由()开展的。
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______向办理进出口申报纳税手续的海关所在的直属海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的书面申请。
某数码相机产品,顾客投诉图像模糊,公司专门组建QC小组,研究解决这一问题。为找出原因,用()绘制数字图像的形成过程。
请以“我看见一群年轻人横穿马路……想到此事,我的心情就很沉重”为背景编一个故事。
许多种蜘蛛都会按照它们所附在花的颜色去改变自己的颜色。与人类不同,被那些蜘蛛捕食的昆虫拥有敏锐的颜色鉴别能力,可以辨别出这种伪装。那么,显然,蜘蛛的颜色改变是为了躲避自己的天敌。下列哪一项,如果正确,最能支持以上论述?
Thenumberofescapedprisonersis______.
A、Hehardlyneedstodoanyadvertisingnowadays.B、Headvertisesalotonradioandinnewspapers.C、HespendshugesumsonTV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