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其问,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丁公司支付了价款。如果承

admin2018-05-10  35

问题 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其问,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丁公司支付了价款。如果承租人不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出租人起诉,适格被告是:(2016年卷三第86题)

选项 A、合伙企业
B、甲、乙、丙全体
C、甲、乙、丙中的任何人
D、丁公司

答案B,C

解析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60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不能以合伙为当事人,这类个人合伙涉及诉讼的应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本案中,承租人是甲、乙、丙三人协议合伙成立并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的个人合伙,在该合伙涉诉后应以甲、乙、丙三个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所以选项B正确。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到期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当个人合作对外负债,债权人可以以任何一个合伙人为被告进行诉讼。故选项C正确,选项A、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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