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2012年试卷三第59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2012年试卷三第59题)
admin
2015-04-23
32
问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2012年试卷三第59题)
选项
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
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
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答案
A,B,C
解析
首先,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可知,本题中,在甲对丙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若债务人乙对债权人甲享有债权不存在的抗辩,次债务人丙亦可主张,据此,选项A正确。
其次,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可知,本题中,在甲对丙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如次债务人丙对债务人乙享有抗辩,次债务人丙也可对债权人甲主张。据此,选项B正确。
最后,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经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可知,在代位权诉讼中,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次债务人,如果代位权行使不符合要件,则被告次债务人丙当然可以对原告甲进行抗辩。据此,选项C正确。同时,根据法律的上述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当事人作为第三人,而非共同被告。据此,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S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300万元的死亡保险,受益人是王的父母。但王怕其妻知道,没有将此事告知其父母。1999年2月,王某出差坐飞机因飞机坠落而死亡,家人痛不欲生。在清理王的遗物时,大家都没发现王的保单。2001年3月,王妻在搬家时发现了该保单,并将其交给了王
杨某为某电视台的著名栏目主持人,曾与何某在大学期间谈恋爱。何某为了炫耀,将杨某写给自己署有真实姓名的求爱信在互联网上传播,给杨某造成了不良影响。关于何某侵犯的杨某的民事权利,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2011年试卷三第49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开发建设一个高档住宅项目需要一大笔资金,以其刚刚开发竣工的一栋3层商场作抵押,向银行申请了2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2年,到期时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抵押合同中仅规定抵押物为3层的商场,但未明确是否包括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设甲、乙对试用期间意见不一致,甲认为试用期间为半个月,乙认为试用期间为1个月。则试用期间如何确定?()设乙在试用买卖期间内拒绝购买,其意思表示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关于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可享有异议权?
某甲诉某乙离婚一案,诉讼过程中某甲申请撤诉,法院于2002年2月2日裁定准许。根据下列假设的情况,法院对哪些起诉应当受理?
郭峰,男15岁,中学毕业即辍学去做小买卖,每月收入不低于800元,从民法上讲,郭峰______。
李某、赵某两人互发邮件协商洽谈合同,4月30口李某称:“我有手提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赵某回电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李某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赵某于5月4日回电:“同意。”李某于当日收到
自然人甲与乙公司之间因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经一审丙市A区法院判决甲乙合同无效,双方不负给付义务,但经二审丙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乙公司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甲租金5万元,乙公司逾期未履行,甲申请强制执行。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简述中国共产党成立的伟大意义。
5岁,女,反复呼吸道感染1个月。周前体检时血常规白细胞7×109/L,中性粒细胞0.6,淋巴细胞0。4,Hb100g/L,IgA0.1g/L,IgG12g/L,IgM0.1g/L。可考虑为
女性,30岁,有明确风湿病史,心房纤颤2周经胸超声心动图示二尖瓣狭窄,瓣口面积0.8cm2,可疑存在左房血栓。心功能Ⅱ级,无风湿活动及感染征象。如有明确左房血栓,可选择的最适宜的治疗手段是
属于生化评估的内容是
氟哌啶醇的作用及机制类似于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日内提交答辩状。
对于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或有事项预计的损失,可以计入的会计科目有( )。
一个字符的标准ASCII码码长是
In1987,therewereover1.5millionviolentcrimesreportedintheUnitedStates.Mostofthisviolencecomesfromaggressivep
Myuniversityliesinthenorthofthecity,around______highmountain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