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关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迟延交货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dmin2020-11-05  18

问题 (2006年)关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迟延交货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海牙规则》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迟延交付可以免责
B、《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了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C、《汉堡规则》只规定了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为迟延交付
D、《汉堡规则》规定迟延交付的赔偿为迟交货物运费的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答案D

解析 《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共有17项,包括船长、船员的航行过失和火灾过失免责和15项无过失免责。但《海牙规则》没有规定承运人对迟延可以免责,故A项错误。
《维斯比规则》的内容主要是对《海牙规则》的补充和修改,也未规定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故B项错误。
《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对火灾所引起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负赔偿责任,但索赔人需证明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有过失。《汉堡规则》所规定的延迟交付是指在来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或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未在合理的时间内交付。故C项错误。
《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对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限额为延迟交付应付运费的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故D项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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