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A市甲区的东升公司遗失了一张号码为BD770453,金额为700万元的银行汇票,票据支付地为B市乙区的建设银行。东升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案件后由审判员江某独任审理,向乙区的建设银行发出止付通知。在公告期内,没有人申报权利。公告期满后,东升公
A市甲区的东升公司遗失了一张号码为BD770453,金额为700万元的银行汇票,票据支付地为B市乙区的建设银行。东升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案件后由审判员江某独任审理,向乙区的建设银行发出止付通知。在公告期内,没有人申报权利。公告期满后,东升公
admin
2016-01-15
21
问题
A市甲区的东升公司遗失了一张号码为BD770453,金额为700万元的银行汇票,票据支付地为B市乙区的建设银行。东升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案件后由审判员江某独任审理,向乙区的建设银行发出止付通知。在公告期内,没有人申报权利。公告期满后,东升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除权判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后作出号码为BD770453,金额为700万元的银行汇票无效的判决。判决作出后,强力建筑公司发现,自己持有的号码为BD770453,金额为700万元的银行汇票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欲提起诉讼。请回答下列(1)一(4)题。
乙区的建设银行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止付通知后,拒不止付的,可能承担哪些后果?( )
选项
A、对乙区的建设银行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拘留
B、人民法院在作出除权判决后,乙区的建设银行仍应当支付
C、人民法院向有关机关提出对乙区的建设银行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D、对乙区的建设银行予以罚款
答案
A,B,C,D
解析
《民诉意见》第23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96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应符合有关财产保全的规定。支付人收到停止支付通知后拒不止付的,除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103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外,在判决后,支付人仍应承担支付义务。因此,ABC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r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2009年试卷三第7题)
袁某的原户籍所在地在甲村,2008年袁某从甲村开出迁住证,迁往乙村。但在乙村登记前,袁某生病,在县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袁某前往北京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1年,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袁某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李某与于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李某租用于某的房屋,合同履行期间,于某又将出租房屋出售给王某,王某因急需利用此房经营,要收回李某租用的房屋,那么,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北京某公司经理王某携带以新加坡某银行为付款银行的汇票一张,赴东南亚办理业务,途中在香港不慎将该汇票丢失。失票人王某请求保全票据权利适用何地法律?
甲外出旅游向乙借了一部尼康相机,却不慎丢失。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损失1万元,法院受理后对此案进行了调解。调解中,甲愿意赔偿8000元,乙坚持赔偿1万元,调解未果。随后乙多次催促法院判决,该案审判员说:“判决容易,我最多判他赔你7000
甲委托乙采购茶叶,并给了乙一份无期限限制的授权委托书。10月份,甲通知乙取消委托,并要求乙交回授权委托书,乙因故未交。11月,乙以甲的代理人的名义与丙订立了一份价值10万元的茶叶订购合同。在这一实例中,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下列判决中,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是:
甲与乙经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甲欲提起上诉,遂向律师咨询,律师的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甲意图杀死其邻居乙,某日甲将老鼠药投放在乙家食盐中,乙和妻子食用后,乙无大碍,乙的妻子死亡,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most-favoured-nationtreatment________
SQL语句:SELECT*FROMKCWHEREXFIN(3,5),完成的功能是_______________。
要求术前12小时开始禁食,4小时开始禁饮的理由是
氟牙症牙齿特点是
下列各项,不属面色青主病的是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体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应具备( )条件。①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③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④有10个
位于某市区的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初期有房产原值2000万元,拥有整备质量8吨载货汽车10辆,5.8吨挂车5辆。该企业2016年发生如下业务:(1)7月10日购置整备质量2.5吨客货两用车4辆,合同载明金额10万元,当月取得购车发票。(
古代教育发展的首要事件是作为教育的专门机关_______的产生。
新中国监狱工作的第一部法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