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43题)

admin2015-05-18  55

问题 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43题)

选项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C、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
D、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再根据《仲裁法》第1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而《民事诉讼意见》第147条则规定,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一方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结合本案,尽管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但因其所声明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并且由于遗产继承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原则,本案应由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受诉法院享有对该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并对案件继续审理,而不是裁定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更不是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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