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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一幅画寄存在乙处,乙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决定将这幅画委托丙拍卖,并告知丙这幅画是甲寄存在他那里的,丙为了获得佣金也就进行了拍卖,第一次拍卖后,丁拍得这幅画,但后来丁反悔,此时丙依法进行了第二次拍卖,该画最终被戊拍得,但价格比第一次低了10万元。下列说法正
甲将一幅画寄存在乙处,乙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决定将这幅画委托丙拍卖,并告知丙这幅画是甲寄存在他那里的,丙为了获得佣金也就进行了拍卖,第一次拍卖后,丁拍得这幅画,但后来丁反悔,此时丙依法进行了第二次拍卖,该画最终被戊拍得,但价格比第一次低了10万元。下列说法正
admin
2013-06-09
35
问题
甲将一幅画寄存在乙处,乙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决定将这幅画委托丙拍卖,并告知丙这幅画是甲寄存在他那里的,丙为了获得佣金也就进行了拍卖,第一次拍卖后,丁拍得这幅画,但后来丁反悔,此时丙依法进行了第二次拍卖,该画最终被戊拍得,但价格比第一次低了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丁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乙应当支付的佣金
B、丁应当补足10万元差额
C、乙、丙对甲承担连带责任
D、戊可以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答案
1,2,4,8
解析
《拍卖法》第39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第58条: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委托拍卖其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拍卖人明知委托人对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注意戊是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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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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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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