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维新初期,日本还无系统的法院组织体系,司法与行政不分。明治宪法颁行后,按法国和德国的模式建立了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两个系统,并于1890年颁布了:( )

admin2010-06-25  35

问题 明治维新初期,日本还无系统的法院组织体系,司法与行政不分。明治宪法颁行后,按法国和德国的模式建立了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两个系统,并于1890年颁布了:(    )

选项 A、《大审院各级法院职制章程》
B、《法院组织法》
C、《行政裁判法》
D、《裁判所构成法》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日本的诉讼制度。日本政府于1890年,颁布了《裁判所构成法》和《行政裁判法》。《裁判所构成法》参照德国法院组织体系制定而成,规定全国设区法院、地方法院、控诉院、大审院,实行四级三审制。《行政裁判法》规定了行政法院组织以及行政诉讼原则和制度,共4章47条。所以,正确答案是CD;1875年制定《大审院各级法院职制章程》,规定大审院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下设上等法院、巡回法院、府县法院,废除了地方官兼任司法官的制度,初步实现了司法与行政的分离。所以,A项不正确。1877年1月27日德国政府颁布的《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所以,B项也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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