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与乙女发生纠纷,乙将脏物泼在甲的身上,甲便揪住乙的上衣,并向其下身猛击几拳,乙骂声不止,甲便唤来自家养的大公狗,在有许多围观村民的情况下,甲扒下乙的裤子,使其当众赤身裸体,并叫狗扑在乙的身上。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2000年卷二第28题)

admin2017-03-01  24

问题 甲男与乙女发生纠纷,乙将脏物泼在甲的身上,甲便揪住乙的上衣,并向其下身猛击几拳,乙骂声不止,甲便唤来自家养的大公狗,在有许多围观村民的情况下,甲扒下乙的裤子,使其当众赤身裸体,并叫狗扑在乙的身上。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2000年卷二第28题)

选项 A、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B、侮辱罪
C、公然猥亵罪
D、诽谤罪

答案A

解析 在客观上,甲男扒下乙的裤子,使其当众赤身裸体,并叫狗扑在乙的身上,可以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主要争议在主观上,在故意内容方面,甲男显然知晓贬损名誉的同时侵害了妇女的性羞耻心,具有强制猥亵、侮辱的故意。在目的方面,甲男行为的直接目的是侵害妇女性羞耻心,最终的目的是贬损他人名誉。问题在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观方面的构成,除了要求具有强制猥亵、侮辱的故意,是否还需要“满足自己变态性刺激”的特定倾向(倾向犯,或动机)。如果要求这种主观倾向,由于甲男只有贬损名誉的倾向,没有满足自己性刺激的倾向,则本题的答案应是B选项侮辱罪。如果不要求这种主观倾向,则本题答案应是A选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同时触犯侮辱罪,系想象竞合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更为特殊)。应当认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无须特定动机,故本题答案为A选项。C选项,我国刑法没有此罪名;D选项,诽谤罪的行为是捏造事实,都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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