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因审理一民商事案件,需向中国请求调取证据。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相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一第39题)

admin2015-08-06  33

问题 中国与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因审理一民商事案件,需向中国请求调取证据。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相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一第39题)

选项 A、甲国法院可将请求书交中国司法部,请求代为取证
B、中国不能以该请求书不属于司法机关职权范围为由拒绝执行
C、甲国驻中国领事代表可在其执行职务范围内,向中国公民取证,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D、甲国当事人可直接在中国向有关证人获取证人证言

答案A

解析 A项考查取证的请求机关。《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以下本题中简称《公约》)第2条规定:每一缔约国应指定一个中央机关负责接收来自另一缔约国司法机关的请求书,并将其转交给执行请求的主管机关。各缔约国应依其本国法律组建该中央机关。请求书应直接送交执行国中央机关,无需通过该国任何其他机关转交。我国加入《公约》时,在加入书中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为负责接收来自另一缔约国司法机关的请求书,并将其转交给执行请求的主管机关的中央机关。因此,甲国法院可将请求书交中国司法部,请求代为取证,A项说法正确。
    B项考查拒绝请求的理由。《公约》第12条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拒绝执行请求书:(1)在执行国,该请求书的执行不属于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或(2)被请求国认为,请求书的执行将会损害其主权和安全。执行国不能仅因其国内法已对该项诉讼标的规定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理由,拒绝执行请求。因此,如果请求书不属于司法机关职权范围,我国可以拒绝执行,B项说法错误。
    C项考查领事取证。我国在加入《公约》时,加人书第3条规定:“根据公约第33条声明,除第15条以外,不适用公约第2章的规定。”因此,我国对外交代表、领事代表以及特派员取证做了保留,仅承认第15条规定的外交代表、领事代表向本国国民取证。因此,甲国驻中国领事代表是不能向中国公民取证的,C项说法错误。
    D项考查当事人取证。《公约》没有赋予当事人自行取证的权利,D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LE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