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金某驾驶桑塔纳2000轿车经过渡海新村甲5号楼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当即将金某驾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碎,金某脸部也因此受伤。事后,金某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该5号楼409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金某即与该房主赵某交涉赔偿事宜,但赵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金
金某驾驶桑塔纳2000轿车经过渡海新村甲5号楼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当即将金某驾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碎,金某脸部也因此受伤。事后,金某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该5号楼409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金某即与该房主赵某交涉赔偿事宜,但赵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金
admin
2009-05-12
27
问题
金某驾驶桑塔纳2000轿车经过渡海新村甲5号楼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当即将金某驾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碎,金某脸部也因此受伤。事后,金某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该5号楼409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金某即与该房主赵某交涉赔偿事宜,但赵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金某遂诉诸法院。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的叙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金某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
B、赵某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
C、金某应当证明赵某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
D、赵某应当证明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
B
解析
依照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入损害的侵权诉讼,原告提出侵权事实后,被告予以否认的,由被告对其侵权行为无过错负举证责任。故本题选项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w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 )决定罚金数额。
下列关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说法,错误的是( )
根据法律的规定,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有( )。
下列法律法规中,属于行政应急方面的有( )。 ①《防震减灾法》②《行政许可法》③《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⑤《商业银行法》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郭某以不正当手段当选村长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郭某打击报复史某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P县人民法院对赵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法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赵某不构成犯罪,但在作出判决前,赵某因突发心脏病死亡。P县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下列关于证据说法错误的有:()
1999年8月17日晚6时许,甲某在其父经营的田园租书屋中接待还书的顾客乙某后,发现书中夹有一张活期存折,即将存折抽出藏在身上,没有告诉其父等人。随即,甲打电话将其夫丙某叫来,告知他有关存折一事。夫妻二人经商议后,即一回前往工商银行取款,由丙某持户名为乙某
甲和乙共同策划,由甲以甲开咨询公司的名义拉客户,乙制作假证明资料,为丙等10余人骗取赴澳大利亚的旅游签证。甲收取丙等人办理签证费用30万元后,将其中15万元分给乙。后二人发生矛盾,甲便指使丙向公安机关控告乙非法代办签证,并指使丙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词,证明骗
随机试题
阅读《秋水》中的一段文字,然后回答问题。……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这段文字告诉了我们什么道理?
阅读闻一多《死水》的一段文字,然后回答下列小题。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简要概括闻一多的“三美”主张,在该诗中的体现。
条件致病菌指的是
有关孕激素,以下哪些是错误的
关于肺痨病变部位的叙述,正确的是
已知建筑物基础的宽度10m,作用于基底的轴心荷载200MN,为满足偏心距e≤0.1W/A的条件,作用于基底的力矩最大值不能超过()。(注:W为基础底面的抵抗矩,A为基础的底面积)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全球化进程与政府间组织①呈现出一种互为[表里]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国际组织②作为全球化的动因和载体,推进着这一[时代浪潮]的涌动;另一方面,国际组织③又承受着全球化的挑战和冲击,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际组织与成员国国家主权
Everyoneneedsabreak,andvacationsarenotmeantforseriousstudy.【C1】______TheSpringFestivaliscomingupsothisis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