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请的一项B技术被专利局授予了专利权,B专利是一项食品加工方面的技术。某市第一食品加工厂获悉后,与甲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甲将B专利许可食品加工厂在7年内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但若在使用过程中对该项专利有改进时,改进技术必须无偿交给甲,归甲所有。食品加

admin2016-01-15  23

问题 甲申请的一项B技术被专利局授予了专利权,B专利是一项食品加工方面的技术。某市第一食品加工厂获悉后,与甲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甲将B专利许可食品加工厂在7年内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但若在使用过程中对该项专利有改进时,改进技术必须无偿交给甲,归甲所有。食品加工厂第一年支付使用费1万元,以后6年每年支付使用费8000元,一方违约须支付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双方合作得不错。第三年10月,食品加工厂在甲原有的专利技术基础上作了一项改进,并将改进的技术称为C技术,并瞒着甲去申请专利。同年12月,食品加工厂将B专利和C技术提供给该市的一家儿童食品厂,双方签订了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儿童食品厂每年支付使用费5000元。第四年12月,专利局驳回了食品加工厂的C技术专利申请,认为C技术专利申请不符合有关条件,儿童食品厂闻知,遂要求食品加工厂返还使用费,赔偿损失,终止合同。食品加工厂同意终止合同,却不同意返还一年的使用费,理由是:虽然专利申请被驳回,但儿童食品厂还是使用了,且也不是一点效益没有,儿童食品厂则坚持要求返还使用费,并诉诸了法院。这时,甲听说食品加工厂收取了儿童食品厂的使用费,且有改进的C技术也不让其知道,十分气恼,也到法院告了食品加工厂,要求将儿童食品厂的使用费给他,C技术应归其所有,且要解除与食品加工厂的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由于甲与儿童食品厂同时起诉食品加工厂。且两案有牵连关系,法院决定作为共同诉讼将两案合并审理。经查,儿童食品厂因使用C技术增加利润2万元。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甲与食品加工厂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如下一些条款,其中违反法律的是:(    )

选项 A、食品加工厂使用专利的期限为7年
B、对该项专利的后续改进成果归甲
C、食品加工厂分期支付使用费
D、一方违约须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答案B

解析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因而A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325条规定,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因而,C项正确。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而,D项正确。至于B项,则是错误的,因为对后续技术成果,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进行约定,但是不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甲和食品加工厂约定后续技术成果由甲无偿所有,显然不符合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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