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经营,收成看好,就在鱼要大量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塘而死,而他的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法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

admin2017-08-18  26

问题 公民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经营,收成看好,就在鱼要大量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塘而死,而他的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法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出卖鱼所花费的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刺28000元款项。
问题:
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选项

答案属于无因管理,即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物的行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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