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0年7月,甲成立了一公司,宣称只要购买该公司999元的产品,便可成为“商务代表”,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支付报酬。甲共引诱2987人参加并形成了五级“销售”网络,骗取财物总值200余万元。对甲的行为( )。
2010年7月,甲成立了一公司,宣称只要购买该公司999元的产品,便可成为“商务代表”,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支付报酬。甲共引诱2987人参加并形成了五级“销售”网络,骗取财物总值200余万元。对甲的行为( )。
admin
2014-09-11
32
问题
2010年7月,甲成立了一公司,宣称只要购买该公司999元的产品,便可成为“商务代表”,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支付报酬。甲共引诱2987人参加并形成了五级“销售”网络,骗取财物总值200余万元。对甲的行为( )。
选项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C、应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D、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跟非法经营罪的区别。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本题中甲所声称的“购买……产品……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支付报酬”,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而该罪与非法经营罪的主要区别就在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没有真实存在的服务或者产品。甲是“声称”购买产品,而没有拿出产品的实体,可见并没有真实存在的商品。故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v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我国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的主要内容。(2015法简32)
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2014简65)
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完善了保护财产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0单23)
根据《周礼·秋官·司刺》的记载,西周法律规定,定罪量刑时须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该规定是()。(2017单32)
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盼子心切,遂与保姆达成“借腹生子”协议,医院提取夫妇双方的精子和卵子培育受精卵后,植入保姆子宫。保姆成功妊娠生育后,该夫妇按协议付给保姆10万元。此事件在社会上引起热议。赞同者认为,“试管婴儿”技术实现了那些不能生育者的生育梦想,法律应
宋代文学家苏轼曾感叹“三风十愆古所戒,不必骊山可亡国。”其中,“三风十愆”指的是官吏中盛行的“巫风”、“淫风”和“乱风”三类恶劣风气以及与之相关的十种不良行为。我国古代已有针对“二三风十愆”处墨刑的惩罚性规定,作出该规定的朝代是()。(
《宋会要辑稿》:“州狱翻异,则提刑司差官推勘;提刑司复翻异,则以次至转运、提举、安抚司。本路所差既遍,则又差邻路。”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2016分析69)该制度是如何适用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该解释属于()
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人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甲在精神病发作期间致乙死亡,从而引起乙、丙之间婚姻关系的终止。引起乙死亡和乙、丙之间婚姻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随机试题
股东拥有的权利包括()
A、彩色信号的色调可粗略表示血流平均速度的快慢B、可显示红细胞的形态C、对高速血流不产生彩色信号混迭D、可显示血流量E、即可显示低流量、低速度的血流,又能表示血流的方向速度能量型彩色多普勒
酒精阳性乳是指新挤出的牛奶在200c下与等量的一定浓度的乙醇混合,轻轻摇晃产生微细颗粒或碎状凝块的乳,由于质量低于正常乳,为不合格乳。使用乙醇的浓度常用
颈椎病,病在太阳经应配()
下列关于自然排烟的说法,错误的是()。
如果受盘人甲将发盘转让给乙公司,则乙公司可以直接向发盘人表示接受。
下列说法中,正确地反映了道德与法律差别的是()。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并发操作有可能引起()。Ⅰ、丢失更新Ⅱ、不可重复读Ⅲ、读脏数据
今年は水不足になりそうだ。先月の初めに________以来、ずっと晴れの日が続いている。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