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二第55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二第55题)
admin
2015-05-08
54
问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二第55题)
选项
A、乙因妻丙外遇而决意杀之。甲对此不知晓,出于其他原因怂恿乙杀丙。后乙杀害丙。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B、乙基于敲诈勒索的故意恐吓丙,在丙交付财物时,知情的甲中途加入帮乙取得财物。甲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C、乙、丙在五金店门前互殴,店员甲旁观。乙边打边掏钱向甲买一羊角锤。甲递锤时对乙说“你打伤人可与我无关”。乙用该锤将丙打成重伤。卖羊角锤是甲的正常经营行为,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D、甲极力劝说丈夫乙(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丙的贿赂,乙坚决反对,甲自作主张接受该笔贿赂。甲构成受贿罪的间接正犯
答案
A,B
解析
选项A:由于教唆行为的特点是使他人产生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意思,故在被教唆者在被教唆前已经产生了该意思的情况下,不可能再成立教唆犯。如果这种教唆行为强化了他人的犯意,那么可以成立帮助犯。甲教唆乙时,乙已经有杀妻之心。因此,甲不能成立教唆犯,甲成立帮助犯。故,选项A正确。
选项B:敲诈勒索罪以获得财物为既遂。故,甲加入时。犯罪尚未结束。因此,甲属于承继的共犯,二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同犯罪。故,选项B正确。
选项C:店员甲的行为是一种外表无害的“中立”行为(日常生活行为)。这种行为在客观上帮助了正犯时,是否成立帮助犯?对此应当通过综合考虑正犯行为的紧迫性,行为人(帮助者)对法益的保护义务。行为对法益侵害所起的作用大小以及行为人对正犯行为的确实性的认识等要素,得出妥当结论。例如,如果甲的杀人行为并不紧迫,或者乙只是大体上估计对方将来可能实施犯罪行为,对于乙的日常生活行为不宜认定为帮助犯。反之,向正在斗殴的人出售利刃的,成立帮助犯。本案恰是这种情况。故,甲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帮助犯,其行为与结果的发生具有物理的因果性。因此,选项C错误。
选项D:间接正犯是将他人作为工具,利用他人实施犯罪的人。例如甲谎称某物品是藕粉,请乙将其带给外省的丙,乙信以为真,帮其带给了丙。但该物品实为海洛因。此时,甲就是运输毒品罪的间接正犯。甲极力劝说丈夫乙(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丙的贿赂,这是教唆行为,不是间接正犯的利用行为。甲也不能构成受贿罪的间接正犯。因为间接正犯也是正犯。受贿罪的正规必须具有特殊身份(国家工作人员)。甲并无该特殊身份,所以不能构成受贿罪的间接正犯。故,选项D错误。
由于甲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夫又坚决拒绝受贿,所以甲不构成受贿罪。要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人必须具有向甲行贿的故意,甲除了有受贿的故意,还必须有利用自己对丈夫的影响力帮助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动机和行为。从题目来看,行贿人不是向甲行贿,甲也无利用影响力为人办事的犯意和犯行。所以,甲也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x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季某、陈某、张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李某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陈某同意,张某不同意,以下关于出质行为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但要符合规定,下面哪些事项属于此范围?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的受案范围,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绑架罪,经A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分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之后,认为其中故意杀人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周某伪造美元60万,同时又帮他人运输伪造的港币500万元,同时还出售了伪造的人民币200万元,关于周某的行为,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被告人甲某原系某县公安局预审员,于2005年6月29日至8月26日在办理张某抢劫案期间,接受被告人张某家属的请托,对张某的年龄进行了涂改,把1986年生改为1988年生,即由年满18岁改成不满18岁,在制作起诉意见书时,又把“张某用砍刀威逼”情节的“用砍刀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行为将依法受到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罚?()
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2010—卷二—44,单)
乙基于强奸故意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甲出于义愤对乙进行攻击,客观上阻止了乙的强奸行为。(2011—卷二—7,单)观点: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②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即只要求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③正当防卫只
随机试题
由矿渣水泥配制的混凝土拌合物流动性较_______,保水性较_______。
女性,46岁,左乳外上象限无痛性肿物3cm直径,与皮肤轻度粘连,左腋下触及2个可活动的淋巴结,诊断为“乳腺癌”。按TNM分期,应为
脑血栓形成患者出现运动性失语是病变损害了
私募股权二级市场投资战略是具有()特性的投资战略。
某企业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为13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为节约20万元。当月购人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110万元,计划成本为120万元,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万元。该企业当月领用材料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2016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控制活动要素的是()。
在物业管理适用的各类文书中,()的规范性最强。
Foryears,sportsfanaticshaveturnedtostatisticstohelpthemgaugetherelativestrengthorweaknessesofdifferentteams,
Thebesttitleforthisselectionis______.
WhichofthefollowingisINCORREC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