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4年5月5日,因A公司未能偿还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5月9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公司对A公司之债权由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C公司完全有能力
2014年5月5日,因A公司未能偿还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5月9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公司对A公司之债权由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C公司完全有能力
admin
2019-07-24
31
问题
2014年5月5日,因A公司未能偿还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5月9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公司对A公司之债权由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C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A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B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
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A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5月16日裁定受理B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年4月1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D公司诉A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A公司所欠D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该案尚未审结。
(2)A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向E信用社借款20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4年5月18日,经管理人同意,A公司向E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200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500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 A公司向E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年6月2日,F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A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50万元,现存于A公司仓库,F公司已于2014年2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F公司提走。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人民法院以A公司现金不足、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清偿债务为由,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人民法院以A公司现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变现清偿债务为由,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在本题中,A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其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受理B公司对A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P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自2014年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15年1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1)2013年8月,A公司将自己一辆市场价格为100万元的小
大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华公司)于201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甲公司是大华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大华公司35%的股份;A公司是大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甲公司85%的股份。因2011年、2012年净利润均为负数,大华公司寻求重组,并于2013年8月1日公
甲、乙公司是某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属的两个国有独资公司,丙公司为甲公司总经理丁实际控制的私营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交易中,须经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有()。
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吴某和李某夫妻二人共有一套房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后吴某和李某离婚,2015年2月1日,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由于吴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该判决即日生效),但双方并未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2015年3月1日,李某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张
甲公司以10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订购一台机床,根据合同约定,2016年4月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A银行,到期日为2016年7月1日。2016年4月4日,乙公司将该银行承兑汇票丢失,被B拾得。4月5日
甲为乙上市公司董事,并持有乙公司股票10万股。2016年3月1日和3月8日,甲以每股25元的价格先后卖出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2万股和3万股。2016年8月31日,甲以每股15元的价格买入乙公司股票5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获收益中,应当
甲公司(水泥生产企业)于2005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因2013年、2014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乙国有独资公司(由北京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甲公司40%的股份。甲公司2014
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正当理由的有()。
对经营者集中附加业务剥离的限制性条件,剥离完成前剥离义务人的特定义务不包括()。
随机试题
临床上对于急性上消化道出血,首选的辅助检查是()
关于《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是输血治疗过程中重要的医疗环节理解正确的是
患儿,见全身浮肿,尿闭,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昏迷,舌苔腻,脉弦。治疗首选方剂是()
A.5分钟B.1分钟C.15分钟D.30分钟E.60分钟糖衣片的崩解时限是()。
调整票据管理和票据流通关系的金融法律规范包括()。
股票的持有期收益率等于()
下列关于商用房贷款操作风险的防控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2年江苏.A类.80)侧向思维:指利用其他领域里的知识和咨询,从侧面迂回地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下列属于侧向思维的是()。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HelikesJapanesefood.B、Thedinnerwasexpensive.C、Heexpectsabetterdinner.D、Heenjoyedthefoodmorethanthewomand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