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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和李某夫妻二人共有一套房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后吴某和李某离婚,2015年2月1日,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由于吴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该判决即日生效),但双方并未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2015年3月1日,李某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张
吴某和李某夫妻二人共有一套房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后吴某和李某离婚,2015年2月1日,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由于吴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该判决即日生效),但双方并未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2015年3月1日,李某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张
admin
2016-09-23
32
问题
吴某和李某夫妻二人共有一套房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后吴某和李某离婚,2015年2月1日,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由于吴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该判决即日生效),但双方并未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2015年3月1日,李某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双方当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张某当日支付了500万元购房款,但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2015年4月1日,吴某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不知情的王某,双方当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王某当日支付了600万元购房款,并于2015年4月10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张某知悉后提出,由于吴某在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该房屋没有处分权,吴某与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15年7月1日,王某将该房屋出租给谢某,双方签订了1年期的书面租赁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015年9月1日,王某向刘某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但双方未约定是否支付利息。王某以该房屋设定抵押,双方于2015年9月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王某未能清偿债务,刘某拟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经与刘某协商,2016年1月10日,王某在未告知承租人谢某的情况下将该房屋作价700万元卖给姚某。双方于2016年1月15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当日,姚某要求谢某在10日内搬出该房屋,遭到谢某的拒绝。
谢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王某与姚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王某赔偿其因未能行使优先购买权而造成的损失。此外,谢某还提出,由于自己与王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因此该租赁合同无效,自己无需向王某支付任何费用。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谢某关于王某与姚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张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谢某的主张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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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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