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

admin2016-01-28  24

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

选项 A、如果使用某一国际惯例将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则应排除该国际惯例的适用
B、在依据公共秩序保留排除适用外国法的情况下,我国法院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C、如果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则不予适用该外国法律
D、我国公共秩序保留的矛头所向,不仅是依我国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却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外国法律,还包括那些虽然我国已加入,但违背我国公共秩序条款的条约条款

答案A,B,C,D

解析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法院地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外国法时,如果外国法不能适用或外国法的适用会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时,限制或排除该外国法律的适用。所以C项表述错误,当选。依据《民法通则》第150条,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针对的不仅是依我国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但却违背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外国法律,还包括那些违背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国际惯例。故D项错误,当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条:“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原则上不能再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国际惯例的适用。排除外国法律适用后,直接适用中国法律。所以A、B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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