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减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2014-10-17  28

问题 下列关于减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减刑
C、对有期徒刑犯减刑时,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酌情减少
D、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被依法减刑时,禁止令的期限应当相应缩短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1年。该法第十二条规定,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酌减。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能少于1年。因此,AC正确。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减刑适用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故B正确。根据《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三条规定,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被依法减刑时,禁止令的期限可以相应缩短,由人民法院在减刑裁定中确定新的禁止令期限。故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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