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07年8月8日起施行。关于该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dmin2014-10-28  31

问题 2007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07年8月8日起施行。关于该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B、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C、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依此规定,选项A正确,B错误;该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选项C正确;该司法解释第9条将必须适用中国法律的合同范围扩大到所有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三资企业股权或资产转让合同以及外资并购中资企业的合同,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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