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分析: (1)“教唆他人犯罪
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分析: (1)“教唆他人犯罪
admin
2017-10-16
28
问题
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分析: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理解?
(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包括哪些情形?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哪些情形?
选项
答案
(1)“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指明知他人没有犯罪意思,故意实施引起他人实行犯罪决意的行为。 (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包括:第一,教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第二,教唆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第一,被教唆者拒绝教唆;第二,被教唆者接受教唆,但未实施犯罪;第三,被教唆者实施犯罪,但实施的不是被教唆之罪;第四,行为人教唆时,被教唆者已有实行被教唆之罪的意思。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t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犯罪的()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甲带领15周岁的乙,在停车场劫持了宋某,将宋某带到郊外一废弃厂房内,捆绑在铁架床上。甲指使乙将宋某携带的现金以及手机、名贵金表等价值3万元的财物搜掠一空。同时,甲打电话给宋某的妻子索要20万元赎金,宋某的妻子答应付款。乙受甲指派,在约定时间和地点拿到了20
罪刑法定原则排斥的刑法解释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基于事实行为引发物权变动的情形是
有人认为:“保证合同有效成立后,一旦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即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请对这种观点加以辨析。
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2010年单选33)
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
甲因盗窃罪被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他又交代了自己与李某合伙诈骗4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李某可能隐匿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李某追捕归案。对甲盗窃罪的处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依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的限制的是()。
随机试题
普萘洛尔的降压作用机制包括
Ialwayseatbreakfast,andsuggestthatyoudotoo.Weallneedfoodinthemorningtosupplyourselves【C1】________sourcesofg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Whatdrawsmyfirm’sattentionisthedesignofcities.WhenwedesignedAmerica’sfirst"green"officebuildingtwodecadesag
甲型肝炎的主要传染源是
急性腹泻的特点是
“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结构倒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风险损失中是属于()导致的损失。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长期负债筹资特点的是()。
Ifyou’reinvitedtoafriend’shomefordinner,keepinmindtheserulestobepolite.Firstofall,arriveontime(butnotear
JVCBankis______inthatithasstayedinbusinessformorethan80yearsbycontinuouslyimprovingcustomerservi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