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易程序的适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3-10-10  27

问题 关于简易程序的适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乙丙丁戊五人作为原告的共同诉讼案件,若争议金额不大、事实清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辛某诉欧德公司生产的汽车刮雨刷侵犯其专利,双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则适用简易程序
C、阿文、阿静等九姐妹因继承争议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并在开庭审理时先进行了调解
D、王某诉陆某要求其停止发黄段子进行性骚扰的行为,陆某认为此案涉及其隐私,向法院申请对判决的事实部分进行简化,法院认为理由正当,在制作裁判文书时依当事人的要求进行了部分简化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这里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可以准用《民事诉讼法意见》对诉讼代表人的人数界定,故A项正确。专利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B项错误。《简易程序规定》第14条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继承纠纷,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因此C项正确。《简易程序规定》第3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2)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3)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4)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正当的;(5)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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