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关股东直接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2008-11-28  34

问题 以下有关股东直接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直接诉权进行限制
B、持有一定数额股份的股东才能行使股东直接诉权
C、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可以是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D、控股股东不得成为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

答案C

解析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提起的要求实现其作为股份所有者而拥有的某项权利的诉讼。所谓直接,指的是股东提起有关诉讼时以自己的名义、主张的是自己的权利、诉讼的结果也是使股东受侵害的权益得到责任人的直接弥补。《公司法》第 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C项正确。控股股东也会侵害到股东的合法权益,当然可以成为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因此D项错误。股东直接诉权属于对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权利,公司章程不能对其进行限制,因此A项错误。
   股东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相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也称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正当利益受到大股东、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侵害,而公司拒绝起诉或怠于起诉时,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种诉讼制度。
   《公司法》第152条对提起股东派生诉讼的股东的持股数量有明确规定。该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区别对待: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提起股东派生诉讼权视为单独股东权,而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股东派生诉讼权视为少数股东权,即股东须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此,B项针对的情况是股东派生诉讼,所以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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