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和乒乓球拍各一副,价款10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 )
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和乒乓球拍各一副,价款10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 )
admin
2017-10-30
31
问题
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和乒乓球拍各一副,价款10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 )
选项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
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依《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应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否则,不能生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由此可知,合同的效力要受到当事人行为能力的影响,故B错误。本题中,王某明知何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与其订立合同,不为善意相对人,故不享有撤销权,A错误。同时,在何父逾期不追认的情形下,视为拒绝追认,故D错。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n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只起诉张某,本案的被告如何确定?()如果刘某起诉的仅是报社,而非张某,本案的被告如何确定?()
2000年1月甲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公司购买潜水设备一套,价值10万元。约定首付2万,余款分三期付清,分别为2万、3万、3万,全部付清前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甲收货后付了首付和第一期款,第二期款迟迟未付。2000年8月甲以2万元将该设备卖给职业潜水员丙。下列哪
2010年5月,某镇农民甲、乙、丙三人因平时关系较好,他们商量每人出资3万元创办一普通合伙企业,企业名称为温和被服加工厂。为了解决资金短缺困难,甲、乙、丙向镇信用社贷款30万元。5月底,甲、乙、丙三人签订了合伙创办温和被服加工厂的协议,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分别得款500元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万豪国际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人数为17人,下列对于该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因合同履行问题与妙灵公司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后王某以妙灵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王某决定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下列选项中,哪项说法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甲、乙、丙合作创作一首歌曲。甲欲将该作品交某音乐期刊发表。乙以该期刊发表过批评其作品的文章为由表示反对。丙未置可否。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项?()
甲、乙、丙、丁四人合伙经营建材,共担风险,按投资比例年年分红,但并未成立企业或申领任何执照。戊因购买建材而欠下四人货款1万元,还因为家中儿子结婚私下向甲借款3000元。结果戊经营亏损,无力还债,被告上法庭。已知甲在四人的合伙中占有50%的份额。关于此案的当
随机试题
【T1】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CRM)providesyourcompanywithnewwaysofbetterunderstandingandservingyourcustomer.
苯胺中氮原子采用sp2杂化,氮上未共用电子对与苯环有共轭作用,降低了氮原子的电子密度,使其碱性大大减弱。()
下列哪项不属于腹外疝的疝外被盖的组织
男性,41岁,无痛性进行性双侧颈部淋巴结肿大1个月,查体发现双侧颈部各1个2cm×2cm大小淋巴结,活动、无压痛,余浅表淋巴结未触及,心肺未见异常,腹平软,肝脾肋下未触及,临床疑诊淋巴瘤下列对诊断最有帮助的检查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合同法律适用问题上的法律规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81题,多选)
()又称期末清偿法,指借款人需在贷款到期日还清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将自产小客车(消费税税率为5%)销售576辆,每辆不含税出厂价为6.8万元。又将本厂生产的10辆小客车赠送给非营利性组织。该企业应纳消费税为()万元。
能量守恒定律、细胞学说和分子运动论被恩格斯称之为“19世纪三大发现”。()
对气候变暖的治理应当是为二氧化碳找出路,而不仅仅是减少排放或简单地掩埋它。为此科学家提出富碳农业的理念,将人类活动特别是工业生产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捕集后,以高于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几倍的浓度,释放在密闭的人造气候小区域中,利用相关科学技术,创造一个高效率的光合
Historianssometimesforgetthathistoryiscontinuallybeingmadeandexperiencedbeforeitisstudied,interpreted,andrea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