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分别得款 500元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分别得款 500元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4-04-28
27
问题
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分别得款 500元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
D、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 1000元
答案
B
解析
依据《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本题中,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管理人乙负有适当管理的义务,乙事实上也进行了适当的管理,只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发生而造成牛的死亡,不可抗力是侵权行为的一种免责事由,因此乙无须对甲承担侵权责任。而乙因为在无因管理过程中取得的财产权利600元应当交还给甲,同时,乙也有权向甲请求返还为其支付的必要费用,有权请求甲返还屠宰、销售费用100元。因此,最后,乙应当向甲返还 500元。所以,本题的答案为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u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因为合同纠纷涉诉。法院审理过程中对合同原件之真实性保持怀疑,遂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和选择聘请了一家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合同书进行了鉴定,结果认为其是伪造。被告乙公司对此结果不服。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甲乙丙三人欲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甲的过错给宏富公司造成了10万元损失,对该10万元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北京红光公司与广州天河公司签订精密仪器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北京或广州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红光公司不按时交货,双方发生争议。争议发生后,双方也并未就仲裁条款达成任何补充协议。在此种情况下,关于该争议的解决途径正确
2006年12月3日,甲向乙借款30万元,并且以自己的在建房屋作为担保。双方约定,在甲向乙交付借款后15天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但是,在款项交付15天后甲拒绝办理登记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德茂公司诉荣发公司货款一案经人民法院二审审结后,于2002年5月15日做出判决,责令荣发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德茂公司给付货款200万元。但荣发公司却没有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判决。于是德茂公司在2002年7月25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案情,请
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起诉乙支付货款。一审判决后,乙提起上诉,并提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要求甲赔偿损失。下列关于二审法院处理本案方式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甲因遭受强奸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出院后仍长期精神恍惚,后经多方医治才恢复正常。在诉讼过程中,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些赔偿要求具有法律依据?
随机试题
男性,45岁,左腹股沟可复性肿物3年,一天前肿物坠入阴囊不能还纳,逐渐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应考虑为
A.lgC=(-K/2.303)t+lgC0B.t0.9=C0/10kC.C-C0=-ktD.t0.9=0.1054/kE.t1/2=
下列选项中,属于生产成本的是()。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交付使用的,要追究()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0年3月,甲事业单位发生如下经济事项:(1)2日,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及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金额为200万元。(2)10日,经批准购入1台无须安装的仪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20万
《旅游法》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事项包括()。
民营经济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众多民营企业缺乏自主品牌,产品同构同质、附加值低,产业转型升级已成为民营经济的当务之急。为此,政府应该()。
诺贝尔奖金授予那些在某一个领域作出巨大贡献的科学家。
C语言中的标识符分为关键字、预定义标识符和用户标识符,以下叙述正确的是()。
WhenwillMs.Austinleaveforhertri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