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丙三人事先约定盗窃某个体商店,并决定由甲、乙二人进店盗窃,丙在店外望风。某日深夜,三人按事先约定和分工盗窃了该个体商店价值4 000余元的商品。甲、乙、丙的行为不属于( )。
甲、乙、丙三人事先约定盗窃某个体商店,并决定由甲、乙二人进店盗窃,丙在店外望风。某日深夜,三人按事先约定和分工盗窃了该个体商店价值4 000余元的商品。甲、乙、丙的行为不属于( )。
admin
2013-09-02
32
问题
甲、乙、丙三人事先约定盗窃某个体商店,并决定由甲、乙二人进店盗窃,丙在店外望风。某日深夜,三人按事先约定和分工盗窃了该个体商店价值4 000余元的商品。甲、乙、丙的行为不属于( )。
选项
A、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
B、任意共同犯罪
C、复杂共同犯罪
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答案
D
解析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已形成的共同犯罪。任意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当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时,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复杂的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又称特殊共同犯罪,通常指犯罪集团。从本题来看,甲、乙、丙三人事先约定盗窃,显然属于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盗窃罪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而构成,因此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构成任意共同犯罪;甲、乙、丙三人的犯罪行为存在分工(甲、乙二人进店盗窃,丙在店外望风),因而构成复杂的共同犯罪;甲、乙、丙三人并非犯罪集团,其行为不属于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c4j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
需要长时间的观察,实施起来比较费时的是()。
分析动机冲突类型及在教育实践中解决学生动机冲突的办法。
在意志行动中具有重要调节作用的是——信号系统。
在我国,长期通行的看法是把教学过程看做是一种特殊的()。
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对一定年龄儿童实施确定年限的学校教育,这是()。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遗弃、虐待未成年人。”这就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青少年()。
总经理:我主张小王和小李两人中至少提拔一人。董事长:我不同意。以下哪项,最为准确地表述了董事长实际上同意的意思?
某单位要从100名报名者中挑选出20名献血者进行体检。最不可能被挑选上的是1993年以来已经献过血,或是1995年以来在献血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如果上述断定是真的,那么以下哪项所言及的报名者最有可能被选上?
下列机构中,具备法人资格的是()。
随机试题
不属于上皮来源的良性肿瘤是
美国人John和Lily,2004年8月1日同时来到中国。John在北京成立了一所英语培训学校,Lily则在这所学校当口语老师。2004年12月底,Lily因家人在美国为其找到了工作,便辞职回国。2005年2月,John则因资金周转问题欠人钱财而转让了该学
某市政府为缓解拥堵,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做出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但同时明确,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关于该免责规定体现的立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2011年卷一10题)
项目采购的对象包括()。
确定基准收益率的基础是(),而投资风险和通货膨胀是必须考虑的影响因素。
成熟的游记出现在()代。
学生初学英文字母时,常常将其读成汉语拼音。这属于()。
WhenJulesVernewroteJourneytotheCenteroftheEarthin1864,thereweremanyconflictingtheoriesaboutthenatureofthe
假设你是王霞,计算机专业,即将毕业,现在想要申请去美国留学,就此写一封100词左右的英文申请信。要点:1.简单的自我介绍2.申请理由注意:可以适当添加细节,以使行文连贯。
A、Inequality.B、Poorcommunication.C、Feelingsofbetrayal.D、Lackoffrankness.C细节辨认题。讲座中提到,至于危害友谊的因素,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很多关系都因激烈的竞争和背叛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