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美国人John和Lily,2004年8月1日同时来到中国。John在北京成立了一所英语培训学校,Lily则在这所学校当口语老师。2004年12月底,Lily因家人在美国为其找到了工作,便辞职回国。2005年2月,John则因资金周转问题欠人钱财而转让了该学
美国人John和Lily,2004年8月1日同时来到中国。John在北京成立了一所英语培训学校,Lily则在这所学校当口语老师。2004年12月底,Lily因家人在美国为其找到了工作,便辞职回国。2005年2月,John则因资金周转问题欠人钱财而转让了该学
admin
2009-01-19
35
问题
美国人John和Lily,2004年8月1日同时来到中国。John在北京成立了一所英语培训学校,Lily则在这所学校当口语老师。2004年12月底,Lily因家人在美国为其找到了工作,便辞职回国。2005年2月,John则因资金周转问题欠人钱财而转让了该学校,决定于2005年3月1日离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John取得的办学收入属于独立的个人劳务所得
B、Lily的教学收入属于非独立的个人劳务所得
C、John转让学校所得为非居民的财产所得
D、John和Lily在华期间的所有收入都应在中国纳税
E、John在未清偿债务之前不能离境
答案
1,2,4,8,5
解析
根据税法的有关原理,独立劳务所得和非独立劳务所得的区别主要是看是否受雇于人。因此John举办英语培训学校是独立劳务,Lily受雇当口语老师则是非独立劳务。由此两人所得收入则分属独立的个人劳务所得和非独立的个人劳务所得。因此选项AB正确。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本题中的甲名美国人都不具有我国税法意义上的“居民”身份,因此选项C正确。根据中国与美国订立的双边税收协定,对于跨国独立劳务是否征税实行“固定基地原则”和“183天规则”,前者指外国人在中国取得独立劳务所得如果是通过设在中国的固定基地取得的,中国就有权对这种收入征税;后者是指没有固定基地,但该外国人在中国停留的时间符合“一个日历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的标准。题中John办学收入符合“固定基地原则”,应当纳税。而对于Lily的非独立劳务收入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可以免税,但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所得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在我国停留的时间累计不超过183天;(2)有关的劳务报酬并非由中国雇主支付;(3)该项劳务报酬并非由雇主设在中国境内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由此可知,Lily的所得不能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所以其仍应就其所得纳税。至于John转让学校所得,根据跨国财产所得的征税一般视转让标的的性质,从而决定是由居民所属国征税还是由相关他国征税。转让的标的若是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国征税:若转让的是所得人从事独立劳务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的资产或整体,由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在国征税;若转让的是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或飞机,由转让人所属国征税。本题中John转让学校所得是所得人从事独立劳务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的财产,所以应由固定基地所在国中国征税。所以选项D正确。根据我国有关外国人出入境的法律规定,在外国人未依法付清捐税或债务、了结诉讼的情况下不能离境。所以选项E也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c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执行标的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是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他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下列哪些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在裁决书中.可以简化:()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经审批机构批准,与外国某公司签订了技术转让协议,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该协议中不得包含下面哪些条款?()
王某等人打算成立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咨询律师,以下律师说法错误的是:()
甲、乙两人间发生民事纠纷,一审判决甲胜诉,乙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甲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乙即向法院提出申请。对此( )
甲乙两公司因贸易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裁决后甲公司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乙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此时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在学习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时,四位同学发表了不同的看法,哪位同学的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丙三人欲设立一合伙企业,但是在设立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他们三人的观点不一致,或者有一些问题没有搞清,于是他们共同向律师进行咨询。为了增加合伙企业的资金实力,甲、乙、丙想吸收新的合伙人,关于合伙人的资格问题,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随机试题
汽轮机叶轮与轴的配合是采用( )的方法。
A.急性肾炎B.慢性肾炎C.急进性肾炎D.隐匿性肾小球疾病E.肾病综合征男性,26岁,4周前着凉发热39℃,其后1周颜面浮肿,尿量少于200ml/d。体格检查:BP180/120mmHg(24/16kPa),Hb
其华在面的是
从长远来看,欧盟征收银行税的风险警示意义要远远大于其现实的经济意义。对于中国而言,征收银行税短期内并不现实,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可以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疏于管理,中国金融业高盈利的成绩下面同样蕴藏着非常大的潜在风险。30年来,中国银行存款资金来源充足,但投资需求增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综合分析的因素包括()。
股票A和股票B的部分年度资料如下:要求:如果资本市场有效,假设证券市场平均报酬率为25%,无风险报酬率为10%,根据A、B股票的口系数,分别评价这两种股票相对于市场投资组合而言的投资风险大小}
3,12,30,63,117,()
许多人通过非法拷贝而不是购买为家中的计算机获得软件。但在过去的五年中,因为人们为家用计算机购买软件的平均数量显著增加,所以人们购买且用于家用计算机的平均非法拷贝软件的数量一定比以前少了。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论证?
Unemploymentratedropsto5-monthlowAmerica’semployersincreasedhiringinMarch,drivingtheunemploymentratedowntoafi
AstudyconductedbyanAustralianscienceagencyhasdiscoveredsignsthatthecountry’sancientAboriginesmayhavebeenthe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