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甲公司、B区房屋归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王某同时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查看《合作开发协议

admin2021-05-28  15

问题 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甲公司、B区房屋归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王某同时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查看《合作开发协议》和《委托书》后,与丙公司签订《房屋预订合同》,约定:“张某向丙公司预付房款30万元,购买A区房屋一套。待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丙公司将房款用于项目投资,全部亏损。后王某向张某出具《承诺函》:如张某不闹事,将协调甲公司卖房给张某。但甲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许可后,将A区房屋全部卖与他人。张某要求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退回房款。张某与李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转让给李某,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因李某未按时支付债权转让款,张某又将债权转让给方某,也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关于《房屋预订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5/3/87)

选项 A、无效
B、对于甲公司而言,丙公司构成无权处分
C、对于乙公司而言,丙公司构成有效代理
D、对于张某而言,丙公司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B

解析 A项错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本题中的房屋预售合同在后来取得了房屋预售许可证,故应当认定为有效。
    B项正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丙公司并未得到甲公司的授权代其出售房屋,因此其与张某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C项错误:《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丙公司虽有乙公司授权代其出售房屋,但丙公司与张某签订合同中约定出售的是甲公司的房屋,因此对乙公司而言,并非是有效代理。
    D项错误:《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此为表见代理的规定。张某查看了《合作协议书》和《委托书》,应当知道丙公司无权代理甲公司销售其房屋,即不符合“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这一要件,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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