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国家赔偿制度的叙述中,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是哪项?

admin2014-04-02  27

问题 下列有关国家赔偿制度的叙述中,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是哪项?

选项 A、冯某2011年5月因抢劫罪被二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在服刑过程中,该县公安机关在破获一起重大抢劫杀人案中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与冯某长相十分相似,经审讯得知冯某并无犯罪行为,是公安机关错把冯某当作陈某导致错误。经过再审后冯某被无罪释放,冯某欲请求国家赔偿的话,赔偿义务机关是该县公安局
B、两名警察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乘坐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沈某应警察的要求急速行驶,并连闯红灯事后被交警部门罚款。沈某认为自己超速行驶和闯红灯的罚款应该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C、某市公安局在追查赃物流向的过程中,将某一废铁加工厂的机器和库存物品以及车辆一并查封,估价价值20万元。该厂在被查封期间,雇人看管费用为2000元,该厂的一部被扣押的汽车被该公安机关使用过程中出车祸受到损害,该厂因设备被查封导致停产期间损失4万元。后经复议,复议机关撤销了公安局的扣押查封决定,该厂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雇人看管费用2000元、汽车的修理费用和停产损失4万元
D、杨某向工商局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被批准,后因杨某销售假药和过期药物导致人身损害,受损害的人可以请求工商局行政赔偿

答案B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的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本项中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二审人民法院,而不是该县公安机关。A项错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警察追捕犯罪嫌疑人是警察在履行职务行为,因为事情紧急,要求出租车司机陈某快速开车并闯红灯并给司机沈某造成的损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赔偿。B项正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3项、第4项的规定赔偿……(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国家赔偿法》第28条第(7)项规定的直接损失包括下列情形:……(4)保全、执行造成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根据上述法条,雇人看管费用2000元、汽车的修理费用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但是停产损失4万元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停产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可以请求赔偿,题目中的4万元包括的范围并不清楚,因此不能选择。故C项错误。D项杨某销售假药和过期药物,属于私人行为,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故不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列,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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