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admin2014-10-17  29

问题 下列关于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二者的法律属性相同,都是司法对仲裁进行监督的具体体现
B、二者的程序中,都可以通过重新仲裁的制度来弥补仲裁裁决的错误,以维护仲裁的权威,促进纠纷的快速解决
C、二者管辖的法院不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D、二者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2年内

答案B,C,D

解析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都是法律所确定的人民法院对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行使司法监督权的体现,都是司法对仲裁监督的表现形式。所以,A选项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不应人选。《仲裁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在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人民法院认为可以重新新仲裁的可以适用,但是在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不适用该项制度。所以,B选项错误,符合题意,应人选。《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而不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由此可知,申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受理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根据《仲裁法解释》笫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以推知,可能受理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有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不一定非要向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综上所述,C选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应人选:《仲裁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因此,D选项中,前半句话正确,后半句话错误,D选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应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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