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人行道上捡得一钱包,内有人民币 1000元,甲欲交于公安局失物招领部门,但在前往失物招领部门的公共汽车上,甲自己的钱包和捡得的钱包一同被盗,甲是否应对钱包被盗承担责任?( )

admin2012-10-17  24

问题 甲在人行道上捡得一钱包,内有人民币 1000元,甲欲交于公安局失物招领部门,但在前往失物招领部门的公共汽车上,甲自己的钱包和捡得的钱包一同被盗,甲是否应对钱包被盗承担责任?(    )

选项 A、对捡得钱包被盗不承担责任
B、对捡得钱包被盗承担全部责任
C、对捡得钱包被盗承担部分责任
D、依公平原则,甲应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A

解析 依《物权法》第109条和第111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本题中,甲是在送交公安部门的汽车上钱包被盗,甲对钱包的被盗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因此对被盗不应当承担责任。所以本题只有A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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