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共政策和利益平衡的考虑,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及其权利行使要给予合理的适当的限制。这种限制在知识产权的各部法律中都有规定,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根据该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dmin2012-10-17  22

问题 基于公共政策和利益平衡的考虑,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及其权利行使要给予合理的适当的限制。这种限制在知识产权的各部法律中都有规定,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根据该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如甲公司2008年5月8日经申请,于 2010年6月1日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后,具备实施该专利条件的乙公司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其许可实施该专利,甲公司一直未予许可且无正当理由未实施该专利。2013年7月。10日,乙公司向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申请,专利局可给予实施该专利的许可
B、甲公司取得一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了实施乙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的从属专利强制许可,如果乙公司提出申请,专利局可给予乙公司实施甲公司该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C、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可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合理的使用费
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复审,对复审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A,B,D

解析 专利的强制许可包括合理使用的强制许可、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和为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根据《专利法》第51条有关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项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依据本条规定,B项是正确的。《专利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A项是正确的。《专利法》第56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根据本条规定,C项是错误的。《专利法》第58条规定,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本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裁决并非是终局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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