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关系。

admin2017-06-30  29

问题 论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关系。

选项

答案制宪权和立法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立法权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在近代国家,哪些国家机关有权立法,以及享有多大的立法权,即立法权的划分,一般是由该国宪法加以确定的。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制宪权与立法权是两种不同的立法活动。制宪权主体是国民,制宪直接反映了人民的意志。而立法权则掌握在特定国家机关的手中,只能间接反映人民的意志。制宪权决定了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三权的组织与活动原则,立法权只能来源于宪法的规定。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分离使得制宪权能够更直接、更准确地表达主权国家的独立意志,从而使立法权受到制约和限制而不至于被立法机关加以滥用,违背人民的意志。 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区别表现在: (1)权力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应当且只能是人民;后者则往往是由宪法设立的议会等民意代表机关行使,民意代表机关与人民显然是不同主体。 (2)制宪权具有“至高性,独立性”,制宪权本身是宪法和法律的合法性基础,立法权则来源于制宪权。 (3)制宪权不受实体法约束,而立法权受宪法约束,只能在宪法之下行使。 (4)行使制宪权的社会基础具有特定性,只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才行使;立法权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经常不断地行使。 制宪权和立法权也是密切联系的,表现在: (1)制宪权是立法权的正当性基础与合法性源泉。只能通过制宪权解决宪法的正当性才能解决由宪法产生的权力,包括立法权的合法性问题。 (2)制宪权是宪法和法律的合法性基础,立法权则是宪法所创设的一种国家权力,要受宪法约束。立法权活动要从属于制宪权宗旨,不能脱离制宪的目的与原则。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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