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27题)

admin2018-05-10  35

问题 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27题)

选项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题中,郑贺为公司高管人员,股东付冰必须先书面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选项B正确,选项A、选项C错误。
    选项D错误。只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时,才需满足“连续1 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这一条件。本题中并未表明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0y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